原物料有害物質禁用要求

澤米要求製程原物料的供應商,提供環境管理物質不使用證明書聲明,保證其產品不含對環境有害之國際禁用物質,確保產品符合客戶與如歐盟 RoHS 法令的要求。

環境永續及職安衛政策

澤米致力於符合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國際標準要求,透過尊重、關懷、工作者諮商及參與,提供 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強化資源再利用、汙染預防與消除危害,推動環安衛教育訓練,宣導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之理念。

衝突礦產政策

在衝突礦源管理方面,我們宣示並承諾不接受使用來自衝突礦區的金屬。同時,亦要求供應商夥伴遵守以下政策:

1. 必須履行社會環境責任

2. 確保產品不使用來自剛果金及其周邊國家和地區的“衝突礦產”

3. 追溯所有產品中所含的金(Au)、鉭(Ta)、錫(Sn)、鎢(W)和鈷(Co)來源

4. 不容忍也不可以任何方式獲利於、助長、協助或便利任何一方實施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

5. 不容忍任何通過礦產資源開採、運輸、交易、處理或出口為非國有的有組織武裝團體提供直接或間接的 支援

6. 不提供、承諾、給予或索要任何賄賂,並且抵制索賄,不會為了掩蓋或偽造礦產資源原產地,虛報礦產 資源開採、交易、處理、運輸、 出口等活動應向政府繳納的稅收、費用和特許開採費而行賄

7. 不參與、也不受益於在未獲得當地人和土著人自由、預先、知情 的同意的土地上開採資源,包括持有法 定所有權、租賃權、特許權或許可證的開採商

8. 將此要求傳達給其上游供應商

澤米公司供應商行為準則

澤米制定了供應商行為準則,在為追求企業經營成長之同時更為社會維護公益以及環境生態平衡永續發展而努力,

對於企業社會責任之重視以及致力實踐並遵循勞工與人權、健康與安全、環境、道德規範、管理系統等相關議題及法規,勇於承擔責任並持續改善與提升。

供應商/承攬商社會責任承諾書